我所参与起草全国首部企业合规团体标准

文章来源:fradmin
发布时间:2022年8月11日

5月23日,《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团体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经中国中小企业协会批准正式发布。事务所主任窦醒亚、副主任尚淑莉、资深合伙人马西蒙、资深合伙人陈静作为起草单位代表深度参与该标准立项讨论和研究并获颁团体标准起草人证书和起草单位奖杯。

事务所副主任高瑞霞、袁灏及陈岭律师作为起草人也全程参与并对《标准》积极建言献策,共同助力标准的最终完成。该标准是我国首部关于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的团体标准,对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的评价方法、评价流程、评价指标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设立了体系性标准,意味着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将有规可循、有据可依。

我所现设有企业合规研究中心,是面对企业合规这一前沿课题,为了实现专业化、精确化、效率化的服务目标,专门设立的专业研究平台。本次成功参与起草团体标准,有助于律所以合规研究中心为依托,不断完善企业合规服务流程和标准,探索出一套稳定、规范的操作和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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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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