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所资讯 | 我所李煦光律师受邀为雁塔区民营经济主题活动授课

文章来源:fradmin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30日

10月30日,由雁塔区科技创新发展中心、雁塔区直机关工委、雁塔区工商联、雁塔区司法局主办的“党建引领 法治护航 助力民企——政企面对面主题沙龙”在雁塔区举行。活动伊始,区直机关工委负责同志领学相关内容,辖区企业家代表参加。我所西咸分所李煦光律师受邀作《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办法》专题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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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于2025年5月20日施行,陕西省实施办法于2026年7月1日施行。李煦光律师的分享围绕两部法律规范的衔接适用及企业高频法律问题展开:在招投标方面,陕西办法第十四条列举八类禁止情形,核心判断标准在于相关条件与合同履行之间是否存在实质联系;在账款清欠方面,针对“领导换了”“等验收、等审计”“上家没给我”“换届承诺不算了”等常见说法,分别对应讲解了及时支付、禁止“背靠背”条款等规则。

在行政执法与刑民边界方面,李煦光律师指出,新法强化的是规范执法,而非企业拒绝监督的“护身符”;查封、扣押不得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同时既要防止以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也要防止将犯罪降格为民事纠纷。他表示:“法治护航,护航的是守法经营、依法主张权利的企业。”方向写入法律之后,结果仍要落实在合同、证据和程序上。

活动后半程,李煦光律师就招标异议、账款催收等问题与参会企业家进行了交流。此次专题解读,是我所律师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次具体实践。下一步,我所将持续深耕该领域,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丰瑞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