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与西安财经大学法学院“院所合作签约揭牌仪式”顺利举办

文章来源:fradmin
发布时间:2022年4月22日

为推进校地合作、构建高等院校与法律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新型人才机制,创新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推进和拓宽高等院校与法律实务部门合作交流的深度和广度,提高合作交流的效率和质量。经我所与西安财经大学法学院协商,按照人员资源共建共享、教学科研互帮互助的原则,就共同建设法学实习实践基地和就业基地达成一致意见。
2022年4月21日下午,我所与西安财经大学法学院在六楼会议室举办了“院所合作签约揭牌仪式”,西安财经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田亚鹏,法学院教学副院长聂洪涛,法学院党委副书记薛小刚,教务办公室主任柴莉,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主任窦醒亚,副主任尚淑莉、高瑞霞,数十位律师以及西财法学院毕业生出席仪式。仪式开始,尚淑莉副主任致欢迎词。

我所尚淑莉副主任致欢迎词

会上,田亚鹏书记代表西财法学院对我所表示感谢。

西安财经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田亚鹏致辞

田书记谈到:

“协同创新、合作共享是大势所趋。法学院法律人才培养、实践教学、学科科研与律师事务所有着千丝万缕的密切联系,尤其是在实践教学和人才培养方面。因此,本着校所双方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共赢、共同发展、服务社会的目标,经过多次沟通协商,决定通过合作模式,在师资队伍建设、在校生实习实践、毕业生就业实习、法律人才培养、学科专业建设、党的建设等多方面进行深度合作。在丰瑞所设立大学生法学实习实践基地,颁发首批客座教授和实务导师聘书。这些都标志着双方的合作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必将成为合作发展史上的里程碑。”

双方领导共同为“西安财经大学法学实习实践基地”揭牌 
西安财经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薛小刚宣读聘请客座教授和实务导师的决议和名单
西安财经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田亚鹏为客座教授颁发聘书
(尚淑莉、高瑞霞)

仪式上,客座教授与实务导师代表合伙人张慧清律师发言。


张律师认为:

“从一个学生到一名律师,除了思维方式的转变,还有律师基本业务技能的掌握。实践技能应该伴随学生度过他们的整个工作生涯。法学的特性是以实用性为根本指向,是以服务司法实践为根本目的。法律知识终究要运用到司法实践当中。”

我所窦醒亚主任总结发言


窦主任指出:

“法学院的教育使学生掌握了基本的法律知识,学校的教育多数是基于假设的案情适用法律的分析,对于如何探寻案件的真实情况却很少涉及,学生也养成了轻事实重法律的习惯。法律知识从文字本身理解并不深奥,理论知识可以复制,但是实践经历无法复制。院所合作是⼀个全新的办学模式,通过院所合作和实习培训基地的建设,能够很好地发挥律所优势,为学院和广大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和实践平台。丰瑞历经三十余年的卓越发展和品牌积淀,已成为地区规模化、综合性的大型律师事务所。西安财经大学法学院同样是我省重要的法律⼈才培养和教育基地,实现与西安财经大学法学院的合作,对我所来说将具有深远的意义。”

结束后,与会人员参观律所并合影留念

院所联合是学校发展的需要,更是律所发展的需要,也是律所反哺高校、推动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应尽责任。通过合作,学校和律所可以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学校可以更好地发挥自身的科研优势和人才优势,而律所则能更好地发挥资源优势和市场优势,只要我们真诚合作,必定能达到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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